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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1
  市直副处以上被考核单位名单

线 口

被 考 核 单 位

党群线

市委办公室、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机关(监察局)、组织部、老干部局、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政研室、台办、直工委、信访局、依法治市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侨联、残联、党校

政府线

市府办公室、民政局、人口计生局、旅游局、法制局、外事侨务局、人防办、高新区管委会、事务局、接待处、驻穗办、驻深办、驻京联络处、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打私办

政法线

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宣教文卫线

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科协、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党史办、文联、社科联

计划口岸线

发改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外经贸局(贸促会)、统计局、物价局、粮食局、社保局

经贸线

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安监局

财税金融线

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采购中心

农口线

农办、农业局、水务局、万绿湖水资源开发办公室、林业局、扶贫办、移民办、供销社

建设线

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城管局、爱卫办、拆迁办、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城监大队

交通线

交通局、公路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未列入考核的单位:河职院、河源电大、河源中学、市职业技术学校、人民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红十字会、卫生学校、广播电视台、河源日报社、河源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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