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景点内、外客房价格
具体监测项目见附表三《景点内、外客房价格监测表》(7个节假日每日上报)。
(四)景区、景点主要商品、服务价格
具体监测项目见附表四《旅游景点主要商品、服务价格监测表》(7个节假日每日上报)。
(五)景区、景点餐饮价格
具体监测项目见附表五《旅游景点餐饮价格监测表》(7个节假日每日上报)。
(六)景区、景点地方特色产品价格
具体监测项目见附表六《地方特色产品价格监测表》(7个节假日每日上报)。
(七)景区、景点交通运输价格
具体监测项目见附表七《景区、景点交通运输价格监测表》(7个节假日每日上报)。
四、监测分析
各地在做好主要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数据的采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旅游市场价格进行分析预测,加强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旅游市场的调查巡视,及时做好情况反映和报告工作,重点反映当地旅游市场基本特征,各项旅游指标水平,主要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原因、趋势及影响等。密切关注旅游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当市场出现价格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和报告。7个节假日期间要对当地旅游市场及相关价格情况做出综合分析。
五、报送办法
为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各地报送价格监测信息一律通过计算机报送。数据和分析材料要经价格监测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重大情况要经价格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出现重大情况,在报送省价格监测部门的同时,还要分别报送省局综合法规调控处(传真:0731-82212197;电子邮箱:hnwjzhc@163.com)和住房旅游服务价格管理处(传真:0731-82212410;电子邮箱:0731fjc@163.com)。
六、考核评比
为了保证本制度能够正常、有序地实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促进各地做好价格监测工作,省局将依据价格监测工作管理及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地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附表一:
景点门票价格监测表
单位:元/ 人
景点名称
| 类别
| 参观人数
| 普通
票价
| 优惠
票价
| 本期/上年同期
(人数、价格)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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