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潮州市争创名牌名标产品先进单位的通报
(潮府〔201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市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注重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市场,培育发展了一批知名品牌和商标,使名牌带动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8年至2009年,全市共有潮州正龙电池工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永金兴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的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为鼓励我市企业争创名牌名标,根据《关于促进工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潮府〔2010〕13)和《潮州市名牌名标和纳税大户考核奖励办法》(潮财工〔2010〕74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上述获得名牌名标的企业授予 “潮州市争创名牌名标产品先进单位”称号(详见附件),并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企业做强做大步伐。全市企业要增强争创名牌名标的意识,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经营能力,共同推动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增强我市的经济综合实力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潮州市争创名牌名标产品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潮州市争创名牌名标产品先进单位名单
1、潮州正龙电池工业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项)
2、广东四通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项,省名牌产品1项)
3、广东松发陶瓷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项,省著名商标1项)
4、潮州市嘉富制鞋有限公司(获得省名牌产品1项,省著名商标1项)
5、潮州市西达利鞋业制造有限公司(获得省名牌产品1项,省著名商标1项)
6、广东永金兴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省名牌产品1项)
7、广东海利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省名牌产品1项)
8、广东博宇水族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省名牌产品1项)
9、广东联和不锈钢企业有限公司(获得省名牌产品1项)
10、广东欧美尔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省名牌产品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