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区)党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目前,我市仍有不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有23万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和8000多名孤儿需要关怀扶助。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部分县(市、区)遭受了冰雹和热带风暴“天鹅”、“巨爵”等自然灾害的袭击,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遭受了较大影响,500多户全倒户需要重建家园。当前,年关将至,天气转冷,许多困难群众缺衣少被,特别需要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关心支持。为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新年,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动员广大共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全市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孤儿、重残病人、因灾全倒户等困难群众提供援助。
二、捐助原则和时间安排
这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由各地、各单位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捐款为主,提倡捐赠新的御寒衣被等物资为辅。捐助时间安排在1月22日至2月10日。
三、捐助活动的组织安排
这次捐助活动由市民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各单位要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捐赠接收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捐助活动,主动、及时向市慈善会提供认捐、捐赠款物具体数额及名单,将捐助款物验收、整理、打包和运送到市慈善会。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农林2路2号市民政局内,联系人:张国安,热线电话:3337029、3221667,电子邮箱:zfs08@163.com,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湛江市第二支行,账号:2015020309219501897。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是关注民生、践行党的宗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行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捐助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地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确保捐助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助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接收捐赠款物,要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发放捐赠款物时,要突出重点、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捐赠款物发放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组织运力,确保捐助物资及时发送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