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建章立制,构建二手车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市二手车市场监管工作协调联络和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定期对二手车市场监管情况进行协商和研究,并根据具体的情况,开展联合行动,齐抓共管。
  2.指导、监督市场开办者制订和落实市场管理各项制度。通过专项整治,各有关单位要指导、监督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企业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建立规范的二手车买卖流程和服务体系;完善汽车市场内部管理制度。
  3.逐步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主体信用体系。各级工商部门要将二手车交易市场实施分类监管。同时,对二手车经营主体逐步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相衔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工商部门要做好这次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联合行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专项整治等工作,充分发挥湛江市汽车流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联动监管机制。公安部门要严格二手车转移登记,加强对转移登记便民服务站的监管。
  (四)及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各有关单位于6月1日前将二手车市场整治工作总结及《二手车市场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各自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工商局。
  附件:1.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自查情况调查表
  2.二手车市场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自查情况调查表
  单位:(盖章)
|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 |  | 
| 地   址 |  | 
| 所属市场名称 |  | 
| 登记注册机关 |  | 属地工商所 |  | 
| 负 责 人 |  | 电  话 |  | 
|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  | 国税登记证 号  码 |  | 
| 地税登记证 号码 |  | 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码 |  | 
| 经营范围 |  | 
| 经 营 情 况 | 合同使用 | 2008年交易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份 2009年交易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份 | 
| 建立档案 | 已建立交易档案   户。 市场内从事二手车交易企业(经营者户)  户。 | 
| 信用情况 | 2008-2009年因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处罚 次。 2008-2009年被消费者投诉  次。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  宗。 | 
| 注:1、二手车交易市场还需要提交下列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登记证及委托代征款协议书(复印件)、公安消防意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使用的二手车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2、二手车经营企业提交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的二手车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