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样板村所在的县(市)要成立新农村样板房技术服务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户样板房各项建设,包括组织实地调研,设计建筑方案和施工方案,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管理等,解决设计和施工具体问题。
各小组由各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科长、样板村样板房所在县市建设局局长、设计人员2名(包括建筑和结构设计)、施工技术人员2名组成,每个小组要明确技术负责人。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监督人员,分别负责村庄的建筑设计和施工。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
大致分为启动、准备、施工、验收、总结五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08年2月15日-2008年3月15日。完成样板房建设的启动工作。
1、省、市成立新农村样板房“十百千”领导小组,制订总体方案,制发开展新农村样板房建设的通知。
2、各市完成确定样板村、样板户工作,填写《农村新民居“十百千”工程样板村样板房呈报表》(见附件)。
3、各市成立技术服务小组,确定建筑设计、质量监督单位,明确具体人员。
(二)准备阶段:2008年3月15日-4月15日。完成建房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其中,
1、3月15日-4月1日。技术服务小组分赴确定的村庄进行实地设计,并参考省新农村民居设计图集,注重与农户进行面对面沟通,听取建房设想,现场确定出初步设计思路和草案。
2、4月1日-4月15日。修改完善和交付建筑设计图纸。完成建房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包括购买建筑材料、办理建房手续等)。
(三)施工阶段:2008年4月15日-8月1日。完成建房的主体施工,其中:
1、4月15日-5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巡回技术服务小组到现场进行指导。
2、5月1日-7月1日。基本完成土建施工,沼气、太阳能、取暖等新要完成初步安装。进行中期工作调度,督导各市工作的如期开展。
3、7月1日-8月1日。进行房屋内部装修,同期开展新农村样板房设计图集印制工作。
(四)验收阶段:2008年8月1日-10月1日。完成样板房建设的所有工作,进行竣工验收。
(五)总结阶段:2008年10月1日-10月31日。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推广成功经验。
六、其它事宜
(一)各市、县(市)要高度重视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示范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建设厅将根据财政安排情况进行适当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