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院落布局要求。样板房院落内要合理安排起居室、卧室、餐厅、厨房(暖炕、秸秆气化)、卫生间(太阳能利用)、库房、农用车辆停放场地以及花草树木、养殖、沼气等布局,配置给水、排水、供电、电话、网线、有线电视等管线,实现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便捷,动静、洁污分开。
(三)建筑设计及外观要求。样板房面积比例适当,结构新颖、成本低廉,材料选配经济,就近就地取材。住宅外观立面设计要运用传统的民居建筑元素,体现不同地域的建筑文化特色,体现燕赵地方特色及强烈的时代感。
(四)建筑节能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利用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冬季保温热效高,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参考借鉴CL建筑体系。
(五)建筑施工要求。建设过程中及时进行拍摄设计、施工的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留出易于观察到的建筑施工痕迹,便于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讲解和农民群众的参观学习。
三、样板村和样板房的选择
(一)样板村选择。
1、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村庄作为样板村。采取多户集中建设样板房(可在1至多个村庄内建设)的方式进行。每个样板村中的样板房建设数量不低于10户。鼓励样板村庄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效果。
2、样板村应选择在本县市范围内处于地理位置居中,道路交通条件方便,便于周围乡村农户参观学习的地区。
3、样板村的选择应与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沼气(新能源)利用、迁村并点、农业开发等试点村庄结合有机起来。
(二)样板房选择
1、农户样板房选择要充分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家庭、不同地域(地区)、不同使用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使样板房建设的成本和标准能够适应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
2、样板房选址要避开抗震不良场地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四、成立组织领导和服务机构
(一)成立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领导小组
省建设厅成立由省建设厅主要领导和村镇处、科技处、质安处、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新农村样板房“十百千”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新农村样板房“十百千”工程建设,对重点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进行调度,推广试点经验并制发相关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各设区市和样板村所在的县(市)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计划和建设补助资金,统筹协调样板村和样板户建设的各项事宜。
(二)成立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技术服务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