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办法
(一)扩大应用范围
属于政府或政府部门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维护项目、养护工程项目,应按使用不锈钢产品标准进行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对社会投资项目,应引导和鼓励其使用不锈钢产品,努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品质和档次。按照我市不锈钢产品研发生产型号、种类和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水平,不锈钢产品着重用于以下范围:1.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围栏、护栏、爬梯、灯杆、灯箱、供热管道、给水管道相关设备、污水处理设备。2.市容环卫设施。包括果皮箱、广告牌、宣传栏、雕塑、移动厕所、旗杆、监督牌、信报箱等。3.道路交通设施。主要包括交通隔离栏、指示牌、公交站牌、公交候车厅、街道铭牌等。4.施工现场标识。主要包括公示牌、宣传栏、临时施工围挡等。5.景观标识和旅游产品。主要包括景观性标志、导游图、旅游纪念品。
(二)加大支持力度
1.大力支持不锈钢产业园区发展依托太钢不锈钢资源优势,以不锈钢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充分利用园区周围土地资源,有效扩大不锈钢产业园区建设规模。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不锈钢深加工企业,建立完善以一批骨干企业为龙头的不锈钢产业体系,高起点、大规模延伸不锈钢加工产业链。市城市规划部门要根据不锈钢产业园区发展实际,搞好园区控规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市国土部门要确保不锈钢产业园区年度用地指标,及时办理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要为不锈钢园区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2.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到不锈钢产业园区投资,大力发展不锈钢深加工和精加工企业。太钢要面向投资企业开辟供货“绿色通道”,对不锈钢现货资源,投资企业可不受数量品种限制优先订货,享受当时市场价下浮4%的价格优惠。不锈钢产业园区管委会统一办理建设用地征用手续,拆迁补偿标准参照国家、省重点工程标准确定。取得农地转用征用批准后,不锈钢园区管委会根据投资项目依法按最低标准为企业出让土地。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纯收益部分由不锈钢产业园区管委会专款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入园企业从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受益财政按其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计算,以支出形式将所缴增值税额的50%和全部所得税返还企业,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三年后,根据企业生产和纳税情况,另行确定资金扶持幅度和时限。投资企业在立项、审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建设、规划、市政、工商、劳动等有关行政性收费,原则上予以免收。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符合享受国家和省制定的再就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