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焕泉 市城管局纪委书记
闵 平 市运管局副调研员
罗海明 宜春车务段副段长
黎剑清 宜春汽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运管局,闵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丁山、交警支队付荣华、城管局宋凌云、运管局巢敬徽、晏煌任副主任。
四、整治步骤和方式
(一)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到2011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日至1月10日)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中心城区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向广大旅客和经营业户宣传整治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及时曝光非法营运信息,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争取广大群众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车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营造整治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至2月25日)
从相关单位抽调力量组成整治工作小组。开展市外车辆在城区的非法揽客调查摸底;在高速公路路口和主要国道设立稽查点,24小时不间断执勤,打击非法经营车辆;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整治过境车辆的违规上下客行为。
3、总结建制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次整治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材料报市政府。建立宜春中心城区客运市场监管和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
(二)整治方式
此次整治采取驻点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围绕整治重点开展联合执法。
1、执法分组。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需要,从城管抽调2人,从公安、交警、运管各抽16人(每个单位抽调人员需有一定数量有执法资质的人员)。所抽调人员分成五个组,其中四个组分别负责张家山高速路口、彬江高速路口、西村高速路口、宜安公路新坊收费站的驻点检查,其中一组负责流动稽查,实行24小时执勤。
2、执法用车。安排10辆执法用车,由城管派1台、公安、交警、区运管所各派3辆。
3、执法流程。整治中,对无手续和非法揽客的客车一律扣车,由运管部门开具法律文书,并将暂扣车辆停放在交警停车场,由宜春汽运公司进行驳客分流。暂扣车辆统一由领导小组集中处理。
五、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各自职能切实抓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全方位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在电台、电视台、报纸开辟宣传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