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旅游部门
检查范围:宾馆、饭店、景区等单位以及本系统内重点场所。
检查内容:1.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2.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3.建筑物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4.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7.是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演练等。
(九)人防部门
检查范围:人防工程以及所属人防地下租赁使用工程。
检查内容:1.是否建立防火安全领导组织;2.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3.员工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经常;4.电源线路是否有乱拉现象;5.设备房间是否有乱堆杂物现象;6.消防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置;7.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是否完整好用。
(十)供销合作部门
检查范围:烟花爆竹、棉花等易燃易爆物质的储存仓库以及本系统内商场、市场、超市。
检查内容:1.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2.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自动系统运行是否正常;3.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泵接合器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4.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运行是否正常;5.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管理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单位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消防执业资格证。
(十一)铁路部门
检查范围:火车站及所辖区域内车间办公楼、班组房舍、高、低压配电房(室)、供电设施等重点场所。
检查内容:1.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2.员工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经常;3.电源线路是否有乱拉现象、设备房间是否有乱堆杂物现象;4.列车内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餐车防火、防油措施是否到位;5.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