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工可报告》基本符合工可报告编制要求,文本内容基本齐全、格式基本规范,基本达到了工可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32省道绍兴县境除王坛至王城段仅为三、四级标准外,其余均已改建为一、二级公路标准。随着绍兴县、嵊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绍兴县与嵊州市的交流沟通较多,该路段已经难以满足交通量发展的要求。绍兴县拟建的32省道王坛至王城段,符合我省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打造“畅通浙江”以及“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的要求,对完善公路网络,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沿线区域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交通量的发展预测
专家组认为《工可报告》采用方法进行交通量预测的方法基本可行,需作进一步补充修改后可作为经济评价和技术标准采用的依据。
四、路线走向和工程规模
该项目起点为绍兴县王坛镇,与32省道绍兴县已改建段相接,经南子口村,终点为绍兴县王城村,与32省道嵊州市交界段相接,路线全长约4.6公里。
五、工程技术标准
赞同该项目按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靠近村镇路段可对路基适当加宽)。
桥涵应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六、经济评价
专家组认为,本报告采用的经济评价方法基本可行,工程建成后对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建议在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造价的基础上,其经济评价是可行的。
七、问题与建议
1.现有的32省道王坛至王城段,路线曲折,路基较窄。设计单位推荐选择新线进行改建,专家组原则赞同路线总体走向方案,建议下阶段对考虑与沿线村庄和终点与嵊州段的衔接,对线位走向方案做进一步优化。
2.工可报告对路线南子口村段线位做了Z、B1两个方案比选,Z方案线形较好,符合王坛镇的规划,专家组赞同设计推荐的Z方案。对王城村路段提供了Z、B2、B3三个方案比选,Z、B3方案基本穿王城村,B2方案避开王城村,Z方案与景点“香雪梅海”衔接较顺,但穿村方案拆迁数量较多。考虑到该项目为既是省道改建,又需兼顾村庄发展,且王城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安置被拆迁村民,专家组原则赞同设计推荐过村路线方案,建议在下阶段补充选择拆迁数量较少、且能顺利衔接“香雪梅海”景点的线位做进一步优化比选。补充路线尽量利用老路选线,以减少工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