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甬党〔2010〕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宁波”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水平,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道路交通群死群伤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