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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的通知

  4.完善行政救济制度。进一步强化“六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群众团体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中介组织调解“六调联动”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信访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各项权利。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推行、完善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监督行政行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行政赔偿工作程序,引入听证、协商、和解等制度。制定财政核拨赔偿费用办法、国家赔偿追偿办法。完善办理行政补偿案件的工作机制。
  5.规范立卷归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行为形成的材料都要立卷归档,并从严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电子台帐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执法类别及时对行政行为进行登记、统计、分析、管理。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县(区)政府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继续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与依法行政关系密切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常务会议上要进行学习;有关部门要适时安排专题法制讲座,聘请资深法律专家讲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要考查其相关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是否任用的重要依据。
  3.加强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新法律法规公布后、施行前,负责执行的政府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情况、考试成绩计入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档案,作为考核内容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在招考公务员时,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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