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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
(青政发[2010]2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5年第四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族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涌现出了一大批为促进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市政府决定,对青岛天山小学等31个“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金平安等69名“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族人民,要以模范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力量。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模范集体(31个)
  青岛天山小学
  市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方区少数民族联合会
  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党工委
  崂山区委统战部
  崂山区第二中学
  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即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胶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胶南市珠海街道办事处
  平度市少数民族联合会
  莱西市李权庄镇政府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
  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青岛第六十六中学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处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青岛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规划局规划选址处
  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
  市民族宗教局民族处
  青岛市国家安全局第七处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政工处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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