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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的通知


  (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建设

  1.在各级中医院推行“传统型临床学科”建设。各级中医院要开设能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符合“传统型临床学科”要求的综合或专科病房。

  2.进一步推进海派中医流派学术研究和临床传承工作。完成对建立三年以上的名老中医工作室的阶段性检查。建设10个以传统流派为特点的市级中医专科流派研究中心,加强和完善名中医工作室建设。

  3.初步建成具有中医理论学习、学术思想研究、名老中医经验继承、适宜技术推广和中药研究开发的综合性交互式的中医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4.在现有管理模式下,整合各方资源,以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为核心,初步构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知识与技术创新体系。在已有的中医药相关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新建若干个中医药研究机构,形成以中医临床、针灸推拿、中医康复、中药、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文献、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为主体,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学科交叉的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体系。

  5.完成浦东新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试验区的阶段性计划;结合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研究型中医医院部市共建项目。按照计划完成全国重点中医院建设规划和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规划。

  6.结合国际传统医学标准化建设计划,依托本市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中心,开展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11版中医疾病分类标准及中医药行业其他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加强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秘书处的工作,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要求,协调各国中医药标准化的研究与制定工作,推动中医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7.建立以国家药物(中药)临床试验机构为基础,以符合中医药临床评价要求的实时电子化临床数据管理及其配套分析技术为核心的中医药临床评价体系,初步形成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的中药、中医诊疗技术临床研究平台。开展以肿瘤、退行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和脏器纤维化等重大、疑难疾病的多中心临床研究。初步形成具有上海特色、国内一流,以现代临床药理技术为基础,可以承接各类中药、中医诊疗技术临床研究并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评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平台。

  8.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为探索创建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的新医学作出贡献。以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和疑难疾病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本市优势学科,包括肿瘤、糖尿病、骨关节和骨代谢性疾病、老年医学、心脑血管疾病和针刺麻醉等学科,发挥现代医学在疾病诊断等领域的技术所长,开展中西医结合的联合攻关,提高临床疗效。结合现代辅助生殖技术,发挥中医药治疗不孕不育症的临床特色,开展中西医结合生殖领域的临床和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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