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低碳交通出行工程。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到2015年总里程达到475.6公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完善线网功能结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环保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开展以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应用为重点的研究和试用;完善智能交通体系,重点建设新型公共交通动态路径、动态停车诱导系统,以及汽车租赁信息服务系统,在完善停车场和公共交通组合的基础上建设驻车换乘信息诱导系统;进一步推进利用媒体和手机、车载导航等信息终端,为公众提供实时、便捷、个性化的交通信息服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上办公,减少出行。
(八)低碳园区示范工程。在城市新区开发、社区建设、旧区改造过程中,选择具有典型代表地区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节能建筑,树立一批展示城市绿色发展的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南沙核电装备产业园、广州市节能和新能源(白云)产业基地及空港经济花都高新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鼓励珠江新城、琶洲--员村地区、白云新城以及白云湖周边地区、白鹅潭地区、新中轴线南段地区、广州(黄埔)临港商务区、越秀北部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等重点区域,采用低排放、低污染的规划理念与标准,从土地利用、建筑、交通、能源、市政、绿化景观等多角度,集成低碳新技术,打造若干低碳示范园区。进一步谋划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低碳城、广州民营科技园绿色低碳新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科学城等,努力构建低碳经济发展和绿色优质生活圈的示范区。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省级低碳经济试点地区。结合“一带六区”的产业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以现有的开发区、产业带、工业园区为平台,促进产业集中布局、土地集约利用、能源节约使用、污染集中处理。
(九)碳市场培育工程。建立国内有影响的碳交易市场,率先形成较完善的碳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探索节能量和节水量指标交易,试点开展以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物为主的排污权交易,研究碳减排交易机制;探索发展碳金融,支持开展碳交易业务;积极推进林权交易,开展补偿机制试点研究。研究设立碳中和基金,通过募集资金的运作,增加广州及周边地区森林碳汇,构建绿色生态屏障。支持在绿色产业领域的创业活动,培育、扶持一批实力雄厚、具有核心技术的节能减排市场服务机构,为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节水改造提供第三方审计、诊断、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十)低碳型消费模式创建工程。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加强政府对企业和公众的引导,鼓励消费领域节能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鼓励和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判断和选择低碳产品,倡导节约用电、用水、用材,增强垃圾自觉分类和循环利用意识,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空调、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视、燃气热水器、电机等低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积极推进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工作;限制过度包装,推动社会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的进程。制定低碳产品补贴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淘汰黄标车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经贸〔2009〕20号),引导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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