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公告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及《贵州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贵州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现就2010年我市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聘用周期:
招聘对象。(一)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
2010年度共招聘执业医师23名,聘用期限一般为5年。招聘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能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31日。报名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贵阳市行政中心综合办公大楼B区1楼B155房间(贵阳市卫生局考试办公室)。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二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0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出具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执业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二)考试考核与体检。报名工作结束后,拟定于2011年1月7号在贵阳市卫生局领取考试准考证;1月8号至16号进行考试考核和面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体检。
(三)确定招聘岗位。拟招聘人选原则上按照报名情况确定岗位。如确有特殊情况,经贵阳市卫生局研究,可按照各乡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和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人的家庭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招聘岗位,1月22号报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审核。
(四)公示及聘用。经审核同意的聘用人员及招聘岗位在贵州卫生信息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点县(市、区)卫生局和受聘医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工资及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