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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1年12个民生项目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1年12个民生项目的通知
(拉政发〔2010〕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促进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大幅改善,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实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市人民政府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2011年继续实施12个民生项目,主要涉及农牧、交通、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认真落实我市“两会”精神,确保12个民生项目扎实推进、如期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启动实施自然村公路通达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张明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

  二、规划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木材交易市场、东郊农贸市场

  (一)规划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 任 人:旺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二)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 任 人:旺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三)规划建设木材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 任 人:旺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规划局、达孜县

  (四)规划建设东郊农贸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 任 人:旺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三、建设3000栋日光温室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责 任 人:刘俊博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

  四、制定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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