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务科负责收集,按专业、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3)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全校学生总名册;学籍卡; 经上级主管部门注册备案的录取名单;毕业(结业)生名册等。
学生学籍档案由校长指定部门负责。学籍卡按班级建档,其余材料按学年建档。学生毕业(结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教师的教学经验总结、论文、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等;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评及奖惩材料;业务、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用合同等材料。
教师的业务档案由校长指定有关部门收集、建档、保管。
第十四条 教学设施管理
(1)教学设施主要包括理论教学设施和技能实习设施等。须建立和健全教学设施的使用、保管、维修、赔偿等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学校要加强校内实习场所建设,保证教学需要。实习场所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认识和动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相吻合,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五条 课程授课计划
课程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
1.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培训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教材和教学进程按学期(或培训周期)编制。授课计划(一般为列表形式)包括:教学顺序、教学时数、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具及主要参考书、考试时间和方法等内容。
2.课程授课计划在开学前完成,经教研组讨论,报教务科审核后执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上述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教务科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授课计划情况应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 教学常规。学校应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使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考核等各个环节更为科学、规范、有效。
1.备课
(1)备课分五个阶段,即学期(培训周期)备课(了解本专业实施性培训计划,掌握本课程培训大纲,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单元备课(理清章节教学内容的关联,确定重点、难点)、课次备课、课前备课、课后反思。提倡以教研组形式集体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