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建立结构合理、责权清晰、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教学管理体制,并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教学主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要设立教务科,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倡建立健全专业(课程)教研组,使其成为集体备课、交流教学经验及进行专题研究的学术平台。
第十一条 计划管理
1.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一般按阶段(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主要由阶段教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教学工作计划由教学主管校长在开学前一周拟定,校务会(或董事会)审批,开学前发至各部门。校长每学期(年度)至少对计划实施情况检查一次。学期结束前由教学主管校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2.教务科工作计划
教务科工作计划是学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教学工作的依据,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教务科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教学主管校长审批后在开学第一周执行。每学期由教学主管校长检查一至两次,学期结束前由教务科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3.教研组工作计划
教研组工作计划(限于成立教研组的专业或课程)根据学校和教务科工作计划按学期(培训周期)制定。
教研组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培训周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组长拟定,经教务科负责人审核,教学主管校长审批后执行。每学期(培训周期)由教务科检查一至两次。学期(培训周期)结束前教研组组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责;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过程监控与反馈制度;教学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等。教学管理制度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由校长办公室颁发。
第十三条 教务常规管理
1.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科负责,应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包括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教学日志,进行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教学设施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