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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民办高校举办者出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说明:本表由学校、出资人、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各留一份。

  附表三:
  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出资人变更出资登记表

  学校名称(公章):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占总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货币、实物、无形资产)

出资凭证、

评估或验资结论

出资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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