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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1.市房管局:负责对整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组织年度计划实施和考评表彰工作。
  2.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重点区域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
  3.市建委:负责督促拆除建筑物屋顶违法建筑,制定建筑物屋顶美化整治设计标准,组织实施屋顶美化整治设计方案审查及验收,督促市城建档案馆配合开展整治项目建筑资料相关信息查询。
  4.市园文局:负责制定屋顶绿化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屋顶绿化方案审查验收,并将已实施的屋顶绿化纳入绿化养护综合考核内容。
  5.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出台杭州市屋顶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导则,并在新建项目审批环节明确建筑物屋顶绿化美化要求。
  6.市财政局: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屋顶整治、长效管理经费保障办法,落实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指导、督促落实整治管理相关经费。
  7.市城管办:负责结合庭院改善、背街小巷改善工程,督促落实建筑物屋顶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建筑物屋顶户外广告整治,指导做好列入整治范围建筑物的亮化工作。
  8.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国有土地建筑物屋顶违法建筑、违法广告和毁绿行为等的查处工作。
  9.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对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中涉及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设置等的指导和检查,对消防隐患进行查处,指导并参加屋顶绿化美化方案的审查和验收。
  10.市委宣传部:负责将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1.市审计局:负责对屋顶整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屋顶整治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2.市法制办:负责研究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中涉及的有关政策性问题,为建筑物屋顶整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13.市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将建筑物屋顶洁化工作纳入市级卫生单位评选内容,并加强监督。
  14.市文明办:负责将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内容。
  15.市体育局:负责督促信鸽协会参与做好屋顶鸽子笼整治工作。
  (三)宣传教育,营造氛围。要加大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对象,设计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机关带头,典型引路。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根据所在区的计划安排,带头组织开展建筑物屋顶整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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