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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山东省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省煤炭供应和能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市场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先进的煤炭配给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手段,建成一批煤炭应急储备与煤炭加工、配送相结合的煤炭应急储备基地,提高省内煤炭能源有效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构筑全省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煤炭应急保障储备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强省内煤炭应急储备基地规划指导。以企业为建设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坚持应急保障与日常经营相结合。政府部门综合规划煤炭应急储备规模,确定应急保障重点领域和时段;企业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实施煤炭现货动态应急储备,保障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急需。

  3.坚持合理布局与培育重点企业相结合。统筹规划省内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布局,合理控制项目布点,促进煤炭经营企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

  三、建设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的条件与规划目标、布局

  (一)建设条件。

  1.区位优势。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主要建设在重要港口及陆路枢纽处、重要煤源集散地和重要煤炭消费区域,具备交通运输优势、煤炭储备用地优势和煤炭消费辐射优势。

  2.企业优势。建设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的企业要具备上游煤炭资源和下游煤炭消费用户优势,煤炭应急储备能力要达到60万吨以上、年配送运营能力达到2000万吨以上,有与储备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煤场地、煤炭装卸设施和煤炭经营基础,能够发挥煤炭经营的骨干带头作用。

  3.煤炭配送优势。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要具备配煤功能,建设专业化配煤生产线,有较强的煤炭接卸和外运能力,具备煤炭配给生产与经营管理体系,能根据用户需求调整煤炭品种。

  (二)规划目标。

  2011年争取建成4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煤炭应急储备能力争取达到300万吨左右。到2015年,建成6-8个区位优势较强的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煤炭应急储备规模达到600万吨以上,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信息畅通、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保障有力、节能环保、安全有序的全省煤炭应急储备网络。争取将我省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列入国家规划给予支持。

  (三)规划布局。根据覆盖全省、对接周边省市、便于资源调入、符合环保要求、最佳距离配送、应急保障高效的原则,第一批建设龙口、莱芜、诸城、齐河4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规划建设日照、高唐等煤炭应急储备基地。以龙口、日照基地为依托,发挥东部沿海港口优势,加大海运煤炭调入量,实现港口向鲁东、鲁中和鲁东南的煤炭应急配送;以齐河、高唐基地为依托,发挥铁路、公路连接山西省和京津塘交通枢纽的优势,实现向鲁北、鲁西、鲁西南地区的煤炭应急配送;以莱芜、诸城基地为依托,实现向鲁中地区的煤炭应急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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