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09〕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方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对保障城乡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准确核定城乡低保对象,不断提高低保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通过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质量,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二、时间安排
此次城乡低保对象核查认定工作,从2009年4月1日开始至2009年7月30日结束,分宣传培训、核查认定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三、方法步骤
民政部门要把核查认定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的中心任务,抽调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宣传要到位,保证核查认定工作公开透明。在核查认定工作前,要注重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要通过广播、电视、悬挂横额、印发知识手册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核查认定工作的时间、目的、意义以及享受低保的标准。二是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召开村(居)委会成员参加的会议,对核查认定工作进行详细的布置安排。三是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和村(居)委会要张贴有关城乡低保政策宣传文字资料,让家家户户了解低保的各项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培训要到位,保证核查认定工作进展有序。要加强对参与核查认定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民政抽调人员、镇、村(居)委会等基层人员和评议小组成员的政策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遵守工作纪律,要明确核查认定低保对象每个环节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真正做到正确理解政策,准确掌握政策,严格执行政策。
(二)核查认定阶段(5月1日-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