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幸福安置示范小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幸福安置示范小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313号)


各区人民政府: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区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较好地完成了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既定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市重点工程、“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拆迁安置。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各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学习与交流,提高全市拆迁安置房小区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幸福安置示范小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关系到百姓安居、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工作。通过此次评选“幸福安置示范小区”活动,要树立一批规划合理、质量过硬、环境优美、居民安居乐业的优秀典型,形成榜样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市拆迁安置房小区后续管理。
  二、评选范围
  此次评选对象为市区内已交付使用的所有拆迁安置房小区。参选小区由各区初选后申报,原则上每区申报两个拆迁安置房小区,一个以农民集中居住为主,另一个以拆迁安置为主。
  三、评选标准
  (一)申报的安置房小区必须经过消防、电梯、建筑质量的单项验收,入住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0%;小区管理(代管)机构设置到位、职责明确;管理维修资金保障到位。
  (二)小区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代管机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四保”基础管理工作到位。
  (三)小区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小区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四)小区污水确保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六)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七)小区环卫设施齐全,环境干净整洁,有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小区绿化达到有关标准,无改变绿地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绿地现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