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考核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划定管理区域等级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标准化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各级道路和区域管理标准和问题处置时限的相关规定实施,检查考核均以量化的方式对存在问题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计分(详见附件3)。
五、检查考核方法
(一)检查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考核、专项例行检查考核、社会监督评价、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网格化管理”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日常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组织分若干时段对城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由检查人员做好书面及图像记录,并按照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纳入每周和月度考核成绩。检查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为确保抽样检查的数量和效果,特级管理道路和区域为必检区域,每天检查考核覆盖率为100%,一级管理道路和区域每周检查考核覆盖率为100%,二级管理道路和区域每月检查考核覆盖率为100%;三级管理道路和区域每两月检查考核覆盖率为100%。
2、专项例行检查考核。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每月组织1次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全面检查,重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复查,对近期开展的集中整治进行专项检查,并按照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纳入月度考核成绩。
3、社会监督评价。对上级批示、媒体曝光、人大、政协建议意见、市民群众重复投诉、相关部门抄告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有关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按照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核结果纳入月度考核成绩。
4、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网格化管理”业务考核。每月根据“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提供的对各区网格化城市管理考核情况,按照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核结果纳入月度考核成绩。
(二)检查考核程序
1、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从全市城区所辖道路和区域目录中随机抽出受检道路和区域,由检查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采取乘车巡查、现场徒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和取证,并填写《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日检查记录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日检发现的问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针对日检中发现的问题,即时通知相关区、部门立即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