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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环城高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环城高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宛政〔2010〕79号)


  今年以来,镇平县、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设生态大市为目标,把环城高速绿化作为提高城市生态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建设绿色农运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大力推进环城高速绿化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环城高速绿化工作,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环城高速造林绿化核查验收及奖惩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0〕44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卧龙区潦河镇、王村乡“2010年度环城高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资金10万元。对潦河镇、王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2010年度环城高速绿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其他乡镇(办)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经验,在环城高速绿化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提高环城高速绿化水平,为建设绿色农运、打造生态南阳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环城高速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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