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广玉米保护性耕作的意见
(长府办发〔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保护性耕作既是一项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又是对传统农业耕作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文件精神,根据《
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5)》,从我市实际出发,大力推广玉米保护性耕作,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广保护性耕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长春市地处土壤肥沃的黑土带。长期以来,我市沿用铧式犁翻整地制度,特别是近二十年来采用机械灭茬为主的耕整地方式,导致有机质投入量大幅减少,养分消耗量大,风蚀与水蚀加剧,耕地质量持续下降,目前有一半耕地有机质含量在2%以下,严重影响和制约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加快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刻不容缓。
(一)推广保护性耕作是恢复土壤肥力,培肥地力的根本途径。尽快实施保护性耕作,通过大量的秸秆根茬还田,形成新生态有机质,可以有效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土壤养分的流失和土壤板结与退化。
(二)推广保护性耕作是蓄水保墒、抵御严重旱灾的有效方法。推广保护性耕作,实施秸秆留茬覆盖,机械深松,可以有效提高水分利用率,充分接纳储存和利用自然降水资源,蓄水保墒,为雨养条件下抗旱播种和玉米生长创造条件。
(三)推广保护性耕作是减轻农田水风侵蚀、保护耕地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我市地处松辽平原3-5度坡度地带,随着气候的变化,耕地水风侵蚀现象日益加剧,土壤养分流失严重。保护性耕作实施秸秆覆盖或高留茬,可起到挡风固地、减少地表径流和水土流失的作用,并有效减轻农田扬尘,防治沙尘暴,改善生态环境。
(四)推广保护性耕作是节约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的必要手段。保护性耕作采用机械化免、少耕和复式作业,可有效降低农机作业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生产投入,减少工序,节省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