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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较大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不足10人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一般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不足3人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不足10人的。
  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50公顷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扑救,市政府进行现场指导和援助。受害森林面积达到或超过50公顷的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政府组织实施扑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在上级的领导下,积极扑救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1 应急指挥部组成
  西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分管市领导、西安警备区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西安警备区、西安电信分公司。
  2.1.2 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检查、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监控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情况;全面掌握火情,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等单位的领导同志担任。
  2.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商,对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评估。
  (2)拟订应对森林火灾行动方案。
  (3)传达上级机关及指挥部指令,负责指挥联络和协调工作。
  (4)负责相关信息的汇总及上报。
  (5)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6)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7)联系森林防火专家。
  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火灾综合材料、新闻报道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灾后重建项目的立项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火场治安管理、火场交通管制、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4)市监察局、市安监局: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相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督察工作。
  (5)市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扑火及善后处理经费保障工作。
  (7)市交通局:负责调配运送救灾物资和扑火队伍,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8)市商务局:负责相关物资供应工作。
  (9)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扑火工具及火灾现场地理信息、联系专家。
  (10)市文化广电出版局: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宣传报道。
  (11)市卫生局:负责伤员救治、疫情防治工作。
  (12)市粮食局:负责扑火救灾人员的食品供给。
  (1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卫星监测图像、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14)西安电信分公司:负责扑火救灾相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5)西安警备区:根据增援请求,调派驻军或预备役部队参加扑救工作。
  2.4 扑救森林火灾专家组及职责
  2.4.1 扑救森林火灾专家组组成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由林业、气象、电信等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2.4.2 专家组主要职责
  专家组根据林情、通信、气象等现场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制定调度方案和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及疏散转移方案;为指挥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建议和决策咨询。
  2.5 扑火前线指挥部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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