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Ⅱ级响应。当省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3天内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标准;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高温Ⅱ级应急响应命令;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重大威胁,中暑患者明显增多, 经济、社会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城市用电明显紧张,拉闸限电频率明显增加。
4.Ⅰ级响应。当省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且预计未来3天以上警报区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标准;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高温Ⅰ级应急响应命令;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特别重大威胁,中暑患者爆发性增多,经济、社会活动受到特别重大影响,城市用电特别紧张,拉闸限电频率显著增加。
八、干旱
1.Ⅳ级响应。当省气象台发布气象干旱橙色预警信号,4~5个以上市(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干旱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2.Ⅲ级响应。当省气象台发布气象干旱橙色预警信号,5~6个市(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重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干旱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3.Ⅱ级响应。当省气象台发布气象干旱红色预警信号,7~8个市(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干旱Ⅱ级应急响应命令。
4.Ⅰ级响应。当省气象台发布气象干旱红色预警信号,9个及以上市(4~9月)大部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计未来7天及以上干旱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干旱Ⅰ级应急响应命令。
九、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1.Ⅳ级响应。当省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强对流天气预报,且预计2~4个市大部地区未来3天及以上仍将出现持续的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2~4个市大部地区已经连续2天出现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而产生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天气形势3天及以上仍将持续或加强,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讯设施损坏和农作物绝收;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雷电、冰雹等强对流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2.Ⅲ级响应。当省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强对流天气预报,且预计5~7个市大部地区未来3天及以上将持续出现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5~7个市大部地区已经连续2天出现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而产生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天气形势3天及以上仍将持续或加强,且已经造成人员较大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讯设施较大损坏和农作物大量绝收;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雷电、冰雹等强对流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3.Ⅱ级响应。当省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强对流天气预报,且预计8~10个市大部地区未来3天及以上将持续出现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8~10个市大部地区已经连续2天出现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产生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天气形势3天及以上仍将持续或加强,且已经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讯设施重大损坏和农作物较大面积绝收;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雷电、冰雹等强对流Ⅱ级应急响应命令。
4.Ⅰ级响应。当省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计全省11个市大部地区未来3天及以上将持续出现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或者全省11个市大部地区已经连续2天出现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产生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天气形势3天及以上仍将持续或加强,且已经造成人员特别重大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讯设施特别重大损坏和农作物大面积绝收;或中国气象局要求省气象局启动雷电、冰雹等强对流Ⅰ级应急响应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