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苏教办体艺函〔2010〕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0年12月1日是第23个 “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副标题是“权益、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落实《
艾滋病防治条例》,切实发挥高校在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0〕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责。各高校要以对广大学生健康和全社会负责的态度,围绕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环境布置、社区宣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发放健康教育处方、集中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要充分利用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今年开展的以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网页设计比赛及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宣传艾滋病防治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服务信息,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要突出反歧视宣传,号召大学生关爱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同时要加强性病和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让大学生了解性病、丙肝与艾滋病的关系,预防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的传播。
三、认真做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各高校在今年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学校领导参与情况及开展活动的相关数据)形成书面总结(电子文档),于2010年12月6日前报省高校卫生保健研究会(地址:南京理工大学医院内,联系人:王文林,联系电话:13236562008,邮箱:lgdxyy@sina.com;邮编:210094)。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