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休闲度假基地:围绕首都地区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在首都周围分期分批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基地,涿州、香河、滦平、丰宁、怀来、涿鹿、赤城、涞水8个县(市)先行建设,打造集休闲、度假、娱乐为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开发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配套、品位较高的精品休闲旅游品牌。
4观光农业基地:围绕首都地区日益增长的近郊生态旅游需求,在环首都的13个县(市、区)分别建设一批观光农业基地,第一批每个县(市、区)先建设1个,面积不低于2000亩,建设集农家游、旅游观光、生活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观光园。
5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围绕首都地区日益增长的绿色有机蔬菜消费需求,在环首都13个县(市、区)分别建设一个高标准的蔬菜发展基地,每个县(市、区)先选择30至50个村,每个村建设不低于1000亩的蔬菜生产标准园。采取政策引导、科技推动、市场运作方式,建立网络,打造品牌,形成规模,占领市场,力争经过3至5年努力,河北蔬菜在首都市场的占有率达到60%以上,其中高档蔬菜占到30%以上。
6宜居生活基地:针对北京生活成本高、住房紧张的状况,瞄准首都住房需求,在13个县(市、区)建设以住房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宜居生活基地,每个基地的容量不少于5万户,营造环境优美、舒适便利宜居的生活环境,吸引首都居民购房置业。
四、政策与措施
(一)实施有差别的土地政策。加强建设用地统筹,每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单列一部分用于环首都经济圈建设。实施有差别的地价政策,对入驻13个县(市、区)的新兴产业项目,按照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给予支持,吸引首都产业转移和聚集。
(二)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对环首都经济圈工业聚集区或产业园区(基地)内接收的北京转移、扩散的企业,自投产3年内按照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全额给予支持。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省、市、县设立环首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首都及域外转移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实施贷款财政贴息支持。
(三)改善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坚持非禁即入,非限即许;全部免除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减免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允许企业注册资金部分到位,剩余资金可分期缴付。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中类申请核定。推进环首都地区与北京地区商品市场准入互认、著名商标共享、质量技术标准一体化,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