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知识产权局、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承担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相应专项行动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合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促进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完善案件会审、移送等制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研究制定跨地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计划,着力解决有关重大案件。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区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总结以及案件查处及时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进展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和上报工作。
(四)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安排专门力量进行分析、分流、跟踪处理与反馈。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及时梳理分流处理。“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建立联动机制,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全面接受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按部门职责进行分流处理。
五、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