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提高执法能力与建立防范机制相结合。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通过整合资源,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作用,促进行业、企业规范自律,防范侵权行为的发生,强化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依法维权的社会共识。
(五)坚持着力打击侵权违法犯罪行为与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相结合。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加强行政指导和社会服务,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战略应用的能力,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六)坚持宣传正面典型与剖析负面案例相结合。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和典型事例,弘扬正气,展示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通过剖析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典型案例,警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教育全社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性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标识权、植物新品种权及商业秘密等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查处产品,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加强对印刷复制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等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管力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资质,依法取缔无证生产,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以及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重点种子品种真实性的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肃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严查出版物批销场所,从严处理一批违法违规出版物批销企业,情节严重的吊销证照。坚决取缔游商地摊,严管交通运输渠道,切断盗版出版物流通渠道。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图书、软件、音像制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指导企业加强对所经营商品的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