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
(德办发〔2010〕97号 )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服务作用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领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准确把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适用范围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而且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区分处理的除外)。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按规定不予提供。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按规定不予提供。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切实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年鉴等公开渠道获取的,要告知申请人以自行查阅的方式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