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软环境建设、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实行执法检查预告登记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大治乱减负力度,着力从制度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法制环境。
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加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努力实现市场配置资源最大化,政府配置资源最小化;要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各项制度。要建立最严肃的服务承诺制,最严格的限时办结制和最严厉的问责制,为基层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进一步扩大公民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政策、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等方面信息,开展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积极开展和谐单位、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通过打造法治昆明、平安昆明、诚信昆明,建设和谐昆明,努力培养一流的市民素质、打造一流的城市环境、构建一流的社会秩序、创造一流的服务水平。
四、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各部门必须着眼于长效管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机制制度,切实加强制度创新,完善行风考评制度,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软环境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和软环境建设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在制度创新中要坚持“非禁即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促进软环境建设、促进发展的关系,杜绝机械执法、简单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要充分利用公众传媒广泛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软环境建设情况,强化舆论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只要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提高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鼓励的政治舆论环境,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把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