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促进设计条件资源开放共享。
鼓励设计产业领域的公司制、市场化的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整合设计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条件资源,运用市场化机制,促进条件资源的开放共享,为中小设计企业提供专业的科技条件服务。
(八)完善设计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北京设计博物馆”,搭建各类设计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集成国内外优质设计资源,为企业成长提供品牌推介、国际交流、技术转移、科技创新、信息共享、人才培训、知识产权服务、政策和法律咨询等系统服务。
三、实施市场建设工程,扩大产业规模
(一)推进设计交易市场建设。
健全设计商品、原创设计、设计服务等各项专业化设计要素市场。推动创意研发、展览展示、产权评估、物流交易等一系列产业链要素建设,促进相关服务与贸易的发展。制定交易规则,规范交易流程,创新业务模式。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完善设计交易市场体系,大力推进中国设计交易市场建设,实现设计交易国际化。
(二)建立设计合同登记制度。
将设计合同纳入现有技术市场合同登记制度,鼓励企业、设计机构等对设计项目合同进行登记,促进设计市场交易规范化。
(三)加强行业市场化建设。
加强各类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发挥其行业规范和促进职能;在暂不具备认定标准的设计行业开展设计企业和设计师资格认证的试点工作;推进已具备行业认证标准的行业与国际接轨。探索建筑设计、规划设计与国际接轨的行业管理模式以及各种经济类型企业的准入制度;鼓励建筑企业申办建筑设计资质;完善设计人才信用评价和管理制度。
四、实施人才建设工程,推进产业持续发展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大力支持设计教育,加强高等院校学科建设,创新教学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产学研联合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实践型设计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设计职业教育机构。鼓励企业选派设计人员出国培训、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设计园区、设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人才培养基地。
(二)实施“百名设计大师”计划。
建立设计大师认定制度,鼓励各行业推荐优秀设计人才,对接国际标准,培育100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设计大师,鼓励其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加入国际行业组织,提升国际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