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委关于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1日)停止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委关于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10〕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市科委《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科委 二〇一〇年九月)

  设计是集成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与社会经济要素,基于智力和创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生产、生活价值和品质的创新活动。为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北京世界城市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本市各类设计创新活动,现就进一步促进北京设计产业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定位

  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设计产业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国际接轨的重要途径。当前,北京正处在科技、文化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设计产业发展,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对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北京国际形象、加快建设世界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建设世界城市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实施“首都设计产业提升计划”为主线,重点提升国际化水平和品牌建设能力,努力形成企业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人才资源更加聚集、产业融合作用更加明显的新局面,推动设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设计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提高设计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发展大型企业与培育中小企业相结合,扩大设计产业规模;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提升设计产业国际化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行业分类办法,结合北京特点和优势,重点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规划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服装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平面设计、展示设计、电脑动漫设计、时尚设计等一批产业规模较大、集聚效应明显、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设计行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