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三)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地震部门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在跟踪震情发展趋势,加强人才培养和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加强装备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健全会商机制等方面狠下功夫,强化已建成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加强对主要活动断裂带和重点测量场地的监测,继续推进《云南地震安全工程――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建设》,2011年底前建成全省防震减灾技术试验基地。力争尽快在提升地震监测预报、尤其是短临预报水平上取得突破。
(四)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能力。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抗震设防监管,在已完成抗震设防能力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2011年底以前完成100万户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改造任务,2015年以前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教育部门要抓紧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5年前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1800万平方米校舍拆除重建及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1600万平方米校舍的加固改造任务。到2016年,对100万户农户住房加固发行任务。到2016年对100万户农户住房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给予财政补助,带动100万户以上农户自筹资金建设抗震防震民居;全省新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2020年基本完成对尚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生命线工程及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抗震加固任务,实现全省农村民居具备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当地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
(五)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震带分布区的地质灾害形成发展趋势研究,积极应对震后地质灾害发生,努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力争在2011年底全面完成500件大中型和小(一)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2013年底基本完成2000件左右小(二)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中小学校的迁移避险和治理工作,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处于地质地质灾害危险地段、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1770所中小学校的搬迁和治理工作,提高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综合防灾能力。
(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民政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形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并按照救灾实际需要,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到2015年,建成滇东南物资储备库,新建和改扩建12个州(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49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成80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改扩建,在交通不便的边远乡镇建设500个救灾物资储备点,基本形成统一指挥、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同时,探索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军警地救灾物资储备联动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第一时间到达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