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企业诚信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近日,国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我省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并选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试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要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配合。食品生产企业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及考核、关键岗位人员诚信信息等相关记录档案管理、诚信内部核查、诚信风险信息收集评估、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制度,形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行业协会要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诚信制度,组织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鼓励诚实守信企业发挥影响作用,带动行业树立良好风气。
五、加强行业引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精神,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的行业管理,指导食品添加剂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单位的诚信宣传和教育,使生产经营单位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添加剂申报与受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要求组织生产,并建立企业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相关公告,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要定量使用,不得超量、超期使用,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必须有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登记、使用和存储。对食品行业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各食品行业组织应当主动向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提出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