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要组织食品工业企业认真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国家《
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国质检食监联〔2009〕470号),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到储运销售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依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落实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与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工业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实施主体和第一责任者,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企业全员质量教育。开展法制和诚信宣传培训,提高职工守法遵章和诚信意识,提高生产者责任意识。企业法人要带头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听取企业质量运行报告。二是要建立原(辅)料查验制度。健全进货台账和记录保存制度,严把原(辅)料入口关。三是要建立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产品标准等组织生产加工,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等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四是规范产品进出库管理制度。严格产品进出库登记管理,实行库房产品定置存放管理,严格库存产品标识管理。五是要建立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建立和保存出厂产品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跟踪产品质量市场评价,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要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食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六是要建立企业产品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为标准,在企业内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管理自查、制度落实、产品自检、问题自纠工作。通过制度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化解质量安全风险,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企业自身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