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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职工医疗保险“五统一”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件:
  1.职工医保“五统一”序时进度表
  2.住院待遇统一标准表
  3.苏州市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申报表

  附件1
  职工医保“五统一”序时进度表

五统一内容

市    区

目标时间

任 务

1.覆盖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的在职职工、自谋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

2009年

已完成

2.保障项目

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2010年

已完成

3.医疗救助

包括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和年度救助

2010年

推进中

4.待遇标准

各保障项目起付标准、结付比例、封顶限额等

2010年

推进中

5.管理制度

包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转外居外管理办法等

2011年

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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