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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协助做好我市公民在境外的领事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案件。
  (五)归口管理全市国际交流事务,承办邀请和接待重要外国官方代表团及重要外宾、华侨华人和港澳地区重要人士来访事宜;承办市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务。
  (六)根据授权联系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我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
  (七)负责审核报批在本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和大型国际活动;协助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市涉外宾馆、酒店、参观点管理工作。
  (八)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本市对外缔结友好关系的协调、报批工作;负责管理我市参加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UCLG)各种事务。
  (九)依法管理外国和港澳特别行政区驻海口地区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协调外国和港澳媒体记者来访活动;协助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涉港澳地区经济、科技、宣传、文化交流合作和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涉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市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和海外侨胞在本市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协助做好落实侨房政策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涉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信访、投诉案件。
  (十二)负责对华侨捐赠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做好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三)负责华侨、归侨、侨眷、“三侨”学生身份确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本市定居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本市侨资、侨属企业确认,依法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方面建立健全侨资侨属企业的行政和法律维权机制。
  (十五)负责向省、市政府推荐表彰对我市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境外人士;负责审核报批授予境外人士“海口市荣誉市民”称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推荐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候选人的工作。
  (十六)负责海外智囊团日常管理工作及承办市政府海外高级顾问的聘任事务。
  (十七)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在本市的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市因公境外培训计划和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十八)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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