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杭卫发〔2010〕27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年)》和浙江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9〕223号)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杭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建立科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工作机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统一,主要包括保证全体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城乡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和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12项内容(附件1)。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二)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高标准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附件2)。继续开展杭州特色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阶段主要是重症精神病患者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青少年牙齿保健,应急接种,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
三、保障措施
1、强化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进一步强化县(市、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和办公室的领导与协调作用,健全并规范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明确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职能。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发展建设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制定并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负责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实行和完善信息公示及奖惩等制度;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各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顺利实施。
2、明确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