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交易所可在自交割仓库提出仓单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注册。
第五十五条 自交割月第5个交易日(硬麦、强麦、PTA、早籼稻为最后交易日)下午3时起,交易所不再受理交割仓库提出的用于当月交割的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该日下午3时以后的注册申请所形成的标准仓单可以参与当月标准仓单的征购及后续月份交割。
交易所规定的可予质量免检的商品用于期货交割的,最迟应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请注册。
第五十六条 经交易所注册的标准仓单,方可适用于与期货相关的业务。
第六章 标准仓单有效期
第五十七条 各品种标准仓单有效期分别如下:
强麦:N年生产的小麦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2年7月最后1个工作日。
硬麦:N年注册的仓单,在N+1年的7月份合约贴水30元/吨,9月份合约贴水60元/吨。N+1年9月合约交割结束后,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含该日),N年注册的仓单必须全部注销。
一号棉:N年生产的、《公证检验证书》出具日期在N年11月30日(含该日)之前的一号棉标准仓单为C1类标准仓单,C1类标准仓单的有效期至N+1年九月份合约的交割日之后第3个工作日(含该日);N年生产的、《公证检验证书》出具日期在N年11月30日(不含该日)之后的一号棉标准仓单为C2类标准仓单,C2类标准仓单的有效期至N+1年11月份合约的交割日之后第3个工作日(含该日)。
白糖:N制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生产的白糖所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为该制糖年度结束后当年11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菜籽油:N年6月1日起注册的菜籽油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1年5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PTA:每年9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PTA标准仓单,在该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该月第16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后开始受理新仓单的注册申请。
早籼稻:N年8月1日起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1年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到期注销的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经检验符合交割有关规定的,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到期注销的非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不允许注册。
第五十八条 标准仓单到期日前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交易所可在到期日将其注销,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标准仓单持有人承担,交易所不保证全部交割商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七章 标准仓单的流通
第五十九条 标准仓单的流通是指标准仓单的交割和转让。
处于冻结状态和充抵保证金状态的标准仓单不能流通。
客户的标准仓单的流通应当委托会员办理,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流通结果由客户承担。
第六十条 标准仓单交割按《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标准仓单的转让是指会员自行协商买卖标准仓单的行为。交易所受理标准仓单转让的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的下午2时30分之前。
第六十二条 转让标准仓单应当符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