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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列入上述统考工种统一使用省工考办组织编写或审定的教材。

  中、初级工的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三项成绩均为6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高级工由省工考办根据考试成绩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三门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且总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核发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四、组织实施

  升等级考核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全省高级工和省属中央驻陕、驻军有关单位中、初级工的考核,由省工考办组织实施;市、县所属中、初级工的考核,由市、县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实施中申报升等级考核的范围条件、考核内容、成绩评定以及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等应与省上保持一致。

  五、报名与考试时间

  申报参加升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应填写省工考办统一印制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一份(复印件无效),并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990年参加工作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的中级工申报高级工、2000年参加工作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的初级工申报中级工以及按规定申报初级工的工勤技能人员要按工种、等级分别填写申报表和审批表,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由各市人事部门和省级各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前专人统一报送省工考办办理报名手续(个人报名概不受理)。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

  技术理论、职业道德考试时间定于8月22日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定于8月23 日由受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进行。

  六、考核收费

  考核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资格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07〕172号)文件执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09年升等级考核(鉴定)收费标准》见附件2。其中,考核(鉴定)费用的30%属技术理论考核费用,主要用于命题、制卷、阅卷、监考、巡视等开支;70%属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费用,主要用于场地租金、原材料购置、能源消耗、评判、监考等相关费用开支。职业道德考核每人收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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