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冀国土资办字〔2010〕77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是大力宣传
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二是宣传《
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国土资源方面法律法规;三是宣传“五五”普法以来国土资源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经验;四是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的先进典型。
四、活动安排
1、各局要紧紧围绕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在积极参加本地法宣办组织的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的同时,以富有国土资源特色的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册(页)和宣传纪念品等形式,宣传“五五”普法以来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的重大举措。
2、各局在本系统内要以座谈会、征文和演讲的形式,开展一次法治教育活动,借“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之际,在系统内大力营造法治环境,着力培养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人员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