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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的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各地联络员回执
  附件2:“2011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附件1:
  各地联络员回执

单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注: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此表于2010年12月20日前反馈至省商务厅商服处。联系人:陈小刚;电话(传真):028-83221324,手机:13980004801;Email:swtsfc@163.com。

  附件2:
  “2011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一、名  称:2011四川(举办城市名)迎春购物月。
  二、时  间:2010年12月下旬-2011年2月下旬。
  三、地  点:各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市、区)。
  四、主  题:繁荣活跃城乡市场,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五、组织机构:省商务厅作为全省活动的主办单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当地购物月活动。
  六、主要内容
  (一)启动仪式。可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决定。
  (二)迎春商品展销会。各地根据当地政府的部署,与当地繁荣活跃元旦春节市场的旅游、文化等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举办形式多样的迎春商品展销会,促进节日时令商品销售。组织召开推介会、对接会等,帮助地方特色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名优特新”工业品、中华老字号产品、四川老字号产品等,进入国内外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拓宽营销渠道,推动地方产品销售和企业发展,促进老字号企业的创新发展。省商务厅将会同省经委、省工商联等单位于2011年1月在成都共同主办“第十五届四川新春购物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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