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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区村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加强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区村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加强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06年以来,我市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革步伐,促进社区建设,现就加快推进市区村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和社区建设工作

  市政府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市区全面推进股份制改革和社区建设工作。

  股份制改革以明晰产权主体、理顺分配关系、规范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通过改革,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功能,达到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合理、经营机制灵活、资产增值责任落实、资产收益分配合理、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健全、资产运行质量提高的目的,努力增加经营回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

  股份制改革工作应 “先易后难,逐步推开”。城中村、城郊村、资产量较大的村可先行考虑,资产量少或群众强烈要求改革的村也可早试点、早推进。改制方案经所在镇(街道)同意,报区农经部门审批并报市农经部门备案。

  股份制改革主要以村为单位进行,也可以一个组或由几个村民小组联合开展。

  在抓好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街道(社区)的设置和调整工作。社区的调整建设,以明确社区范围、理顺管理关系、规范服务行为为主要内容,通过行政区域的调整,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服务功能,真正按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努力实现村居民的统一管理和服务。

  社区的调整建设,应按照 “界线分明、规模适度、走向合理”的要求,在调整优化街道设置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优化社区设置,切实解决跨区域管辖、不方便管理和服务的问题,尤其要解决村居交叉管理问题。

  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和社区区域调整后,新设置的社区必须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及时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辖区内居(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抓好社区党组织建设。

  全面落实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全力打造集政府服务进社区、社区居民自治以及社区服务等几类工作为一体的社区工作平台,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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