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考籍整理和新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便函〔2010〕8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高中学校:
现将普通高中2008-2009级考籍变更、2010级新生学籍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时前来办理。
一、2008-2009级考籍信息整理要求
1、考籍变更
因户籍迁移的,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各高中学校应严格按照转学条件和程序办理转学手续。各学校要认真复核考籍变动情况,准确如实填写《考籍变更情况统计表》,严禁漏报、错报,并附有关材料,由各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考籍变更情况统计表》填写要求如下:
(1)按照变更类型(增加学生分复学、市内转入、市外转入;减少学生分转出、休学、退学)分类填表,并按照学籍号由大到小顺序填写。
(2)本表一律用电子打印稿,由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上报。
(3)转入学生发展报告(外省转入的应提供学生成长档案)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应一并上报。
2、学生基本信息变更
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的,须单独打印表格,按照学籍顺序号排列,注明原信息和变更后信息,且须与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信息一致,经学校、区县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分别审核合格后,方可变更。市外转入的学生基本信息和调整后的数码照片要一并上报。
3、换发准考证
因考籍或姓名变更、丢失等需换发准考证学生,由区县教育局汇总一并到市教育局办理,一般不得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到市教育局办理。经审核增加的学生须提供经学业水平考试程序调整过的数码照片,并按照下发的学籍号命名上报,然后统一打印准考证。
4、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10月19日 周村 桓台 10月20日 高青 淄川
10月21日 张店 沂源 10月22日 博山 临淄
二、2010级新生学籍注册
高一新生学籍注册采取由各学校用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所录取学生信息,然后导出信息上报的办法进行。
1.学生信息采集
(1)组织好管理系统培训。各学校要组织班主任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并按照“新生建籍”要求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高一新生建籍工作。
(2)信息采集要全面、准确。注册学号由4位年级码+10位学校代码+1位学段代码(小学为1/初中为2/高中为3)+4位学生序号,共19位数字组成。“新生建籍数据录入”窗口下所列“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入学信息、其他学籍信息”等要全部采集,不能有漏项和空号。对于采集信息不全的学校或学生将暂缓或不予注册学籍。数码照片统一为蓝色或白底照片,以学籍号命名,并按程序导入学生照片库一并上报。